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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装品质检验工作流程及操作指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指导电装预制、装配过程和终检出货的检验工作,控制电装产品装配的过程和出货产品质量。

1.2适用于电装部产品预制、装配过程检验和成品终检、出货检验。

2.术语

2.1  PCBA:贴片后带器件的印制板。

2.2  PCB:未贴片的印制板。

2.3  IPQC:制程检验(过程巡检)。

3.职责

3.1检验员:按检验指导书的要求执行产品的检验并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汇总检验结果填报日报,对不合格品进标识隔离,对异常进行初步处理、反馈和跟踪。

3.2检验组长:组织安排检验员的检验工作。

3.3工程师:负责过程质量控制的策划和编制检验指导书,负责过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分析及原因、措施的制定和效果跟踪。

3.4质量部经理:对检验工作的执行负全责,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分析。

4.工作内容

4.1检验工作的准备

4.1.1每一批订单生产前检验员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清理检验文件是否到位齐全、是否是有效版本,包括检验指导书、测试规范、检验技术指标、工艺文件和图纸(包括外形图),如果不齐全或是非有效版本,应及时反馈给检组长和工程师,由组长及工程师负责联络相关部门解决。

(2)检查测量仪器(如电检设备)和使用检具是否符合相关的检测项目和精度要求,数量和规格是否满足产量和指标的测试要求,是否经过校验且校验合格,如果有问题由班长联络工程师与计量室人员共同解决,以保证其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巡检在开线前应对现场物料进行清查,使用的型号、品号(版号)正确并经过验收并有明确的质量状态(允收、特采)标识。

4.1.2检验依据确定:对于连续批量的产品编制专用检验指导书,依检验指导书参照工艺文件示图要求进行检验,对于小批量或转批量归档但没有形成连续批(或连续批初期专用检验指导书未编制完成时)的产品生产依工艺文件参照同类产品相关控制检验项目和要求检验,具体参数值依工艺文件的规定。

4.2首件检验

4.2.1检验员依据产品装配工艺文件或图纸、检验作业指导书、对产品预制、装配过程实施首件检验。

4.2.2装配线采用“首件检验清单”报检,检验中要求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如实记录在“首件检验清单”上;必要时每批订单生产时应装2-5台完成所有装配工序,试调确认后再批量装配作为批生产装配线的首件检验。

 4.2.3首件检验时检验指导书中未明确要求,但可直接检测项目(如标识、尺寸、扭力、温度), 包括工艺文件上明示的物料尺寸,首件时应全部检测;对符合要求项目的可以不记录,但如有不符项目应在记录上注明以供判时参考。

4.2.4首检中焊接烙铁的温度和电动起子的扭力都应校验确认,并记录在《(温控烙铁、电热板)温度校验记录表》和《力矩起子校验记录表》,不合格通知现场班长调整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4.2.5检验员在首件检验时,应根据检验标准要求,严格判定.首检不合格时,生产单位必须调整合格后方能生产.如属不影响性能不可避免的其它轻微缺陷,必须由质量部班长及其以上人员在“首件检验清单”上明确注明意见同意后并签名,方可生产。

4.3制程巡检

4.3.1巡检检验员依过程检验指导书(批量)参照工艺文件或产品的工艺文件(小批量或试做)实施预制、装配过程检验;制程检验频次不低于2pcs/次,1次/2h,制程不稳定时可加倍或加2倍的频次和数量进行抽检,但记录可仍按2pcs/次,1次/2h记录,不合格的一定要记录。

4.3.2巡检过程参数焊接温度(PCB焊接)依检验指导书(批量)或工艺文件的要求(如果工艺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可参见《电烙铁日常使用规范》和《电热板日常使用规范》)对焊接的温度进行监控确认,确认的频次和要求有检验指导书时依检验指导书规定频次,没有指导书时按1次/4H的频次进行,用《IPQC检查表》进行记录;焊接重点关注虚焊和焊接外观,可以参照《印制板进料检验批导书》的外观要求进行判定。

4.3.3巡检对有扭力要求的螺钉扭力依检验指导书(批量)或工艺文件的要求监控确认,确认的频次和要求有检验指导书时依检验指导书规定频次,没有检验指导书时按1次/2H的频次进行。对于同一面上有较多的螺钉的,可以抽样,检验指导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比例抽样,没有规定按10%比例抽样,抽样时要均布,并四角最外围的螺钉一定要抽到,用《IPQC检查表》进行记录。

4.3.4半成品进行转序应对报检转序的半成品进行确认,确认本工序应完成的项目内容是否均已完成,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混料、漏序,对关键尺寸、指标(有指标要求的部件)进行确认,全检的项目是否100%完成等,检验指导书有规定的按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抽样方案抽样,没有规定外观统一按AQL=0.65抽样,尺寸指标按AQL=2.5抽样或确认,合格后在”报检单”上签字或附上“PASS合格证”(跨部门或区转序)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按照《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合格数、不合格数和内容)及处理结果(如返修单号或报废单号及复检结果)记录在《质量日报表》上;

4.3.5检验员在抽检产品质量的同时,应对生产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进监控,要求生产过程按照工艺文件规定操作,并在产品的标识、摆放、周转方面按有关文件要求分类、分区、隔离放置,当发现产品生产过程不符合文件要求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时对违规部门开《纠正预防措施单》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及回复和改进的效果,并将问题记录在质量日报上。

4.3.6对制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做好标识隔离,并按照《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检验员出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单》向生产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①出现批量不量(不良5%以上,数量20台以上成品,大部件或50件以上小零件半成品)②抽检连续三次出现轻度不合格

③制程不合格率超出管制线时(包括电检的结果,由电检组长开)

④出现4.3.5制程异常和其它重大质量异常情况。

提出整改要求就是向生产现场发出预警的作用,由《纠正预防措施单》发出人员负责跟踪改进情况,如果改无效,继续发生,反馈给班长、工程师或经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发出停产通知,停产通知必须经过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才能发出。

4.3.7巡检员每天应填报质量日报,汇总发现的产品不良和制程异常情况,不要少填漏填,并估计生产完成的总数,以便统计合格率等,检验记录由检验班长签字,一式两份,一份质量,一份反馈给生产,质量的一份每天9:00左右上交工程师或经理查看签字,以了解现场的质量状况和文员汇总统计。

4.4产品最终和出货检验

4.4.1电气指标检验

⑴电检按中试制订的《检验技术指标》作为产品的检验标准检验,指标一般是100%测试,检测的方法和一些特殊项目(如功率、互调)的测试比例按中试制订的《测试规范》执行,每项测试项目合格时在《产品随机卡》上签字。电检常规指标用系统记录,系统不能记录的用专用表格填写再输入电脑,电检只保存电子档记录,不保存纸档记录。

⑵电气检验员在每天开始检验或更换产品检验时,都要用校准件校验仪器,并检查电缆、接头和其它工具检具是否完有,并在校准有校期内,仪器及附件和校准件、电缆的使用都要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特别注意测试电缆的有效使用期和完好性,接头可靠。

⑶电检员在检查电性指标的同时要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控制,防止大量外观不合品流向包装处,后返回重工而增大重复测试量,外观主要控制漏钉或螺钉松动、螺杆超高,超出标准的磕碰伤、脱漆(可在包装处补漆的除外),发现这种不良可以不进行指标测试,直接返回生产返工,合格后重报检。

⑷电检检验员在对产品电气性能进行检测的同时,如发现批量不合格时(单项合格率低90%),应及时向检验班长及质量工程师反馈信息,评审后可以批退重调再检,对电气性能不合格品的产品做好标识隔离,并按照《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⑸电检的日报部份指标是系统产生,因由班长负责统一汇报电子档日报,电子档发部门经理、负责电装质量的工程师、质量部文员、电装部。存档的电子档测试记录,应按检验日期顺序分类存档,按月为单位建立资料夹,再以年为单位建立大资料夹存档,以便查寻,批次明确的可以以批为单位建立资料夹存档。

4.4.2成品有多道检验工序在转序时,应根据《产品报检单》上的内容进行核对数量、品种、批号,确认均经检验合格后在《产品报检单》上签字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按照《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质量日报表”上;

4.4.3产品外观和包装检测

⑴产品的外观检测依“产品尺寸外形图”或装配图和相关的《成品终检出货检验指导书》。双工器的外观全检工序可以《双工器类外观专用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如果没有相应的指导书或指导书不明确的短线产品,依相关产品外观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的频次按检验指导书的规定。

⑵产品包装标识(内外标识)检验依据《产品包装工艺文件》、《产品标签规范》和《成品终检出货检指导书》进行检测,用“产品终检出货外观及包装检验记录表”记录,将检结果及不良状汇总填写“质量日报表”。

4.4.4产品出货检依据“终检出货检验指导书”进行检测,并做《产品发货检验记录》;检验员接到市场发货通知单时,待仓库备好货后按检验指导书的要求项目和比例检查,双工器要进行模似客户外检验货检查(不记录),必要时开箱确认(状态不明或在三个月以上的库存),检验合格再货放合格证或扫条码发货,货发时要备好相关的检验报告。如果不合格按《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4.4.5双工器的电子档报告的打印、发送(上客户平台)按《成品出货检验报告的打印传递

管理规定》或依客户要求进行传递处理。

4.5所有不合格品的评审结果让步放行,必须有质量部班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才算有效,否则不能作为放行的依据,只有质量部才有最终放行权。

4.6检验员每天要依检验实际情况填写质量日报,日报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产品、零件的不合格内容、分类及数量,生产总数(估计数,精确在十位)、生产制程的异常情况等。按相关的周报模版每周汇总质量周报。 

5.相关文件

5.1  《产品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

5.2  《电烙铁日常使用规范》

5.3  《电热板日常使用规范》

5.4  《成品出货检验报告的打印传递管理规定》

5.5   产品装配/包装工艺文件

5.6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5.7   产品检验技术指标/测试规范

5.8  产品标签规范

5.9  成品终检出货指导书/抽样计划

6.10  《双工器类外观专用检验指导书》 

6.记录

7.1  首件检验单

7.2  返工/返修复检单

7.3  报废单

7.4  纠正预防措施单

7.5  IPQC检查表

7.6  《(温控烙铁、电热板)温度校验记录表》

7.7  力矩起子效验记录表

7.8  电检记录常规(电子档)、互调、功率、噪声电压、OIP3

7.9  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7.10 成品入库台账

7.11 成品出货台账

7.12 产品发货检验记录

7.13 质量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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