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明确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目标指标的达成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奖惩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2.1.1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 2.1.2《安全生产责任制》
2.2术语—无
3 职责
3.1 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3.2 分管生产的副总:担任安全生产考核小组的组长。
3.3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负责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
3.4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策划考核项目,规定考核办法,下发考核表,收集考核资料。
3.5体系组:制定本制度,参与考核,负责安全目标指标的统计。
3.6各部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4 管理内容
4.1考核原则
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张榜公示。
4.2考核对象
4.2.1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任、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指标考核记录汇总表,由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考核;
4.2.2基层员工: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自行考核。
4.3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考核一次。
4.4考核项目
4.4.1人力资源部负责结合公司安全总目标、各部门安全分解目标策划《检查考核一览表》,明确考核项目。
4.4.2考核项目一般应包括:
a)岗位安全目标;
b)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c)岗位工作标准。
4.5考核方法
4.5.1安全目标考核办法
根据每个季度安全目标指标统计结果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见《检查考核一览表》),根据得分情况给出安全绩效考核分数。
4.5.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基层员工)规定考核项目(见4.4.2的规定)、考核评分方法;一般采用评定打分的方法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打分。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95分及9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80—95分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4.6考核流程
4.6.1体系组每年初,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6.2 人力资源部每季度下发一次考核表,组织各管理层次实施考核,收集考核资料。
4.6.3体系组负责安全目标考核,形成《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表》发布目标指标统计情况。
4.6.4各级领导要按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自查和对下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每季度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在《安全生产考核记录》上评价应逐项进行,写明具体工作,评分明确有据,评价意见清楚明了。
4.6.5各管理层次将《安全生产考核记录》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考核结果,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汇总》并报送安全生产考核小组。
4.6.6安全生产考核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小组开会,针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考核资料,做出考核结论。
4.7考核奖励及处罚
4.7.1对评定等级为优良者,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4.7.2对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
4.7.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在年终的奖励中兑现。
4.7.4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台帐》。